廣東東莞2012年中考化學考試大綱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中考復習 來源: 網(wǎng)絡

  一、基本概念:  

  1、物理性質:不需要發(fā)生化學變化就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如:顏色、狀態(tài)、密度、氣味、熔點、沸點、硬度、水溶性、導電性、導熱性、吸附性、揮發(fā)性等)

  2、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 (如:可燃性、助燃性、氧化性、還原性、酸堿性、穩(wěn)定性、有毒性等)

  3、化學變化:生成了其它物質的變化

  4、物理變化:沒有生成其它物質的變化  

  5、原子:是在化學變化中的最小粒子,在化學變化中不可再分

  6、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粒子,在化學變化中可以再分

  7、單質: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 2011年中考化學總復習資料

  8、化合物:由不同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

  9、氧化物:由兩種元素組成的化合物中,其中有一種元素是氧元素

  10、純凈物:由一種物質組成

  11、混合物: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純凈物組成 初中英語,各物質都保持原來的性質

  12、元素:具有相同核電荷數(shù)(即質子數(shù))的一類原子的總稱  

  13、化學式:用元素符號來表示物質組成的式子

  14、相對原子質量:以一種碳原子的質量的1/12作為標準,其它原子的質量跟它比較所得的值

  某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 12m(x)/m(c)(x表示所求元素的符號,c表示碳元素的符號)

  相對原子質量 ≈ 質子數(shù) + 中子數(shù) (因為原子的質量主要集中在原子核)

  15、相對分子質量:化學式中各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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