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出處】出自西漢•司馬遷《•魏世家》
【釋義】比方用過錯(cuò)的方式去毀滅禍害,成果反而使禍患擴(kuò)展。
【解析】戰(zhàn)國末期,秦國向魏國接連動員大范圍的進(jìn)攻,魏國無力抵抗,大片土地都被秦軍占據(jù)了。到公元前273年,秦國又一次向魏國出兵,勢頭空前激烈。
魏國有很多人給打怕了,不敢抵御。大將段干子倡議魏王將南陽的處所割讓給秦國,向秦國乞降。
謀士蘇代反對,并且講了一個(gè)故事:從前有一個(gè)人,他的屋子起火了,別人勸他快用水去澆滅大火,但他不聽,偏抱起一捆柒草去救火,是由于他不理解柒草豈但不能滅火反而能助長火勢的情理。大王若批準(zhǔn)拿著魏國的土地去求跟,不就即是抱著柒草救火嗎?
魏王不聽,將南陽割給了秦國。秦國得了南陽,并不收手,公元前225年,秦軍又向魏國大舉進(jìn)攻,包抄了國都大梁,掘開黃河大堤讓洪水吞沒了大梁城,魏國終于被秦國滅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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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彩風(fēng)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diǎn)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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