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袁崇煥傳》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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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授邵武知縣。為人慷慨負膽略,好談兵。遇老校退卒,輒與論塞上事,曉其厄塞情形,以邊才自許。
    天啟二年正月,御史侯恂請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職方主事。無何,廣寧師潰,廷議扼山海關,崇煥即單騎出閱關內外。部中失袁主事,訝之,家人亦莫知所往。已,還朝,具言關上形勢。曰:“予我軍馬錢谷,我一人足守此!蓖⒊家娣Q其才,遂超擢僉事,監(jiān)關外軍,發(fā)帑金二十萬,俾招募。
    尋令赴前屯安置遼人之失業(yè)者,崇煥即夜行荊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在晉深倚重之,然崇煥薄在晉無遠略,不盡遵其令。
    十三山難民十余萬,久困不能出。大學士孫承宗行邊,崇煥請:“將五千人駐寧遠,以壯十三山勢,別遣驍將救之。寧遠去山二百里,便則進據(jù)錦州,否則退守寧遠,奈何委十萬人置度外?”承宗謀于總督王象乾。象乾以關上軍方喪氣,議發(fā)插部護關者三千人往。承宗以為然,告在晉。在晉竟不能救,眾遂沒,脫歸者僅六千人而已。及承宗駁重城議,集將吏謀所守。閻鳴泰主覺華,崇煥主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不可,承宗竟主崇煥議。已,承宗鎮(zhèn)關門,益倚崇煥。崇煥內拊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崇煥嘗核虛伍,立斬一校。承宗怒曰:“監(jiān)軍可專殺耶?”崇煥頓首謝,其果于用法類此。
    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及奏報,優(yōu)旨許之,后以為非計,頻旨戒諭。崇煥欲藉是修故疆,持愈力。而朝鮮及文龍被兵,言官因謂和議所致。文龍既死,甫逾三月,大清兵數(shù)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甫聞變即千里赴救,自謂有功無罪,然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朝士因前通和議,誣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帝頗聞之,不能無惑。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法司坐崇煥謀叛,三年八月。遂磔崇煥于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余貲,天下冤之。       
                                                 《明史·袁崇煥傳》 

譯文:

    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授官邵武知縣。為人正氣凜然有膽略,喜歡談論軍事。遇到老兵和退伍的士卒,就與他們談論邊塞上的事,通曉那里要塞的情形,以有處理邊防事務的才能自許。
    天啟二年正月,御史侯恂請求破格任用他,于是提升為兵部職方主事。沒有多久,廣寧的軍隊潰敗,朝廷商議扼守山海關,崇煥就單騎出朝巡視關內外。部中失去袁主事,很驚訝,家中人也不知他到什麼地方去了。不久,回到朝廷,詳細陳說關上的形勢。說:“給我軍馬錢糧,我一個人就足以守住這個地方。”朝廷官員更加稱贊他的才能,就越級提升為僉事,監(jiān)督關內外的軍隊,調發(fā)官庫金錢二十萬,讓他招募士兵。
    十三山有難民十余萬,長久遭圍困不能出來。大學士孫承宗巡視邊防,崇煥請求:“帶領五千人駐扎寧遠,以此壯大十三山的聲勢,另外派驍勇的將領去援救。寧遠離山二百里,方便就進兵占據(jù)錦州,否則就退守寧遠,為什么不把十萬人放在心上!背凶谂c總督王象乾商議。象乾認為關上的軍隊正喪失士氣,建議調動插漢部保護關口的三千人前往。承宗認為是對的,告訴在晉。在晉竟然不能援救,眾人于是被消滅,逃脫歸來的僅六千人而已。等到承宗駁回修筑城墻的建議,召集將吏商量駐守的地方。閻鳴泰主張守覺華,崇煥主張守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反對的意見,承宗最終主張采用崇煥的建議。不久,承宗鎮(zhèn)守關門,更加倚重崇煥。崇煥對內安撫軍民,對外整頓邊防守備,功績卓著。崇煥曾查核到虛報名額的隊伍,立刻斬殺一個校官。承宗發(fā)怒說:“監(jiān)軍可以擅自殺人嗎?”崇煥叩頭認罪,他敢于執(zhí)法就像這樣。
崇煥起初議和,朝中不知道,等到上奏報告,皇上下優(yōu)旨表示準許,后來認為不是辦法,頻頻降旨勸阻禁止。崇煥想藉議和興復原來的疆域,堅持更為有力。而朝鮮及文龍遭大清兵進攻,諫議官因此說是和議所招致的。
    文龍既已死去,才過了三個月,我大清兵數(shù)十萬人分路進入龍井關、大安口,而崇煥剛聽到變故就奔赴千里救援,自認為有功無罪。然而京城的人突然遭到敵人進攻,埋怨誹謗紛紜而起,說崇煥縱容敵人擁兵自重。朝中人士因為以前崇煥提過通和的建議,誣蔑他勾引敵人脅迫議和,將在敵軍臨城時簽訂盟約;噬下牭胶芏啵荒軟]有疑惑。適逢我大清設離間計,說與崇煥秘密訂有條約,讓被抓獲的宦官知道,暗地放他逃走。那個人奔回告訴皇上,皇上毫不懷疑地相信了。十二月初一再次召對,于是捆綁起來關入大牢。司法部門判崇煥圖謀叛逆。三年八月就在鬧市把崇煥凌遲處死。兄弟妻兒流放三千里,抄沒他的家產。崇煥沒有兒子,家里也沒有多余的財產,天下人都為他感到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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