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他打我了。”
“老師,他拿了××的東西不還。”
其實,孩子“告狀”是一種依賴心理的表現(xiàn)。孩子的“告狀”是否應該制止,需看其“告狀”的動機。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結果顯示,孩子的告狀動機主要有五種:
1.被別人欺負后,想尋求大人的保護。
2.檢舉他人,希望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
3.追求自我表現(xiàn),想從成年人那里得到肯定的評價。
4.做錯了事想逃避責任,免受批評和懲罰。
5.嫉妒他人,用告狀來貶低別人,抬高自己。
孩子愛告狀是他們的年齡特征決定的。大人對于孩子實事求是的告狀要認真對待,及時予以正確處理,更重要的是強化孩子自我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逐漸淡化其“告狀意識”或依賴心理。例如,大人可以這樣對孩子講:“××弄壞書不是故意的,以后你和他一起愛護書好嗎?”如果對孩子的“狀述”不置可否,不僅會使一些有害的問題無法及時解決,還會挫傷孩子的積極性。而如果鼓勵他們的告狀行為則會使其他孩子爭相效仿,以致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得不到發(fā)展,更嚴重的是,會使一些孩子養(yǎng)成時時窺視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態(tài),導致其人格的畸形發(fā)展。所以一旦孩子告錯了狀,老師或家長應及時對他進行提醒、幫助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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