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讓兒童發(fā)泄自己的不滿,申訴自己不滿的理由。發(fā)泄和申訴的過程,實際上是孩子自我反思、自我檢討的過程。一般來說,等到孩子申訴結束、心平氣和的時候,孩子大多能夠認識自己的錯誤或不足。即使兒童通過發(fā)泄和申訴,不能認識自己的錯誤,這個發(fā)泄和申訴的過程也是重要的,它會讓父母了解孩子的想法,再給孩子做工作,就有了依據。
二是穩(wěn)定兒童的情緒,理解兒童的心理感受。無論孩子表達委屈、抱怨、憤怒、沮喪等情緒,父母都應該先去理解兒童的感受,“真的嗎?”“如果那樣,我的心里肯定也不好受!”并逐步穩(wěn)定孩子的情緒。
三是為兒童尋找行為被否定的技術性原因。父母可以告訴孩子,“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如果你當時換另外一種方法去處理,效果會……”。父母在技術技能和方法上予以指導,體現了對孩子的關心和愛心,技術性的原因也不會影響兒童的自尊,因為技術指導滿足了孩子成長的需要。
第四,如果兒童的行為確有不道德因素,如攻擊同伴,我們也不能回避,要和兒童討論道德問題,讓孩子換位思考,知道不道德的行為是不能允許的。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導致孩子的自尊感降低,成人也應該與孩子一起接受教訓。暫時的、偶爾的挫折和自尊降低,不會影響兒童對自尊的追求??即不會導致自尊心的喪失。
第五要鼓勵兒童改正錯誤。父母教育孩子勇于承認錯誤,“從哪兒跌倒,從哪兒爬起”,認真改正錯誤。
有一個小朋友曾經致信知心姐姐,“媽媽天天嘮叨,洗碗掃地疊被子,洗碗掃地疊被子,……我該怎么辦呢?”
知心姐姐的回答很明確,“洗碗、掃地、疊被子。”如果你按媽媽的要求做了,媽媽怎么還會天天嘮叨呢?
要注意的時,兒童受了他人的批評以后,父母不要大驚小怪,更不要“加倍處罰”。假若兒童在校挨批評、回家又被打罵,會使一時失誤而感到內疚的孩子無所措手足,并易激起對抗情緒或干脆“破罐子破摔”。另外,也容易讓孩子記恨批評他的老師。
在幼兒階段,父母的評價重于他人的評價,在小學階段,教師的評價重于家長的評價。但無論如何,來自一個方面的否定性評價總比兩個方面都是否定性評價的傷害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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