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的化學家對帶酸的物質特別感興趣。人們發(fā)現(xiàn)酸味物質能侵蝕許多金屬,后來人們發(fā)現(xiàn)了一些新的更強烈的同類化學物質,金屬和其他物質會更迅速地被他們溶解。所有這類化合物都叫做“酸”,因為他們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有酸味。人們把來源于有機體中的酸稱為“有機酸”如果汁;來源于非生命物質的酸稱為“無機酸”如鹽酸。
十七世紀中葉,人們積累了豐富的化學知識。開始形成了把酸作為化學物質的概念,隨著科學的發(fā)展酸概念的涵義也不斷變化。
早在1663年波義耳對酸的描述是:具有酸味,能溶解許多物質,能使蘭色植物染料(如石蕊)變成紅色,與堿作用以后,酸性消失,生成中性鹽。
1887年阿累尼烏斯認為:酸是在水溶液中電離生成的陽離子全都是氫離子的物質。
1923年化學家布郎斯特和勞來認為,凡能給出質子的物質就是酸。
可見,現(xiàn)代化學家對酸的本質認識是,酸是一種化合物;他具有丟掉一個質子的傾向。如果這種傾向相當強,這種酸嘗起來就會有酸味;如果這種傾向不夠強,那么他就不帶酸味,然而他依然是一種酸。由此可知,現(xiàn)代酸是概念本質涵義是物質中含有質子,與早期具有酸味的本質涵義不同了。
1923年化學家路易斯提出酸的概念是:酸是能夠接受電子對的物質。這樣金屬離子都是酸。如鎂離子就是酸。他既無酸味又無質子,故稱這類酸為路易斯酸,上面討論的酸稱為質子酸(含有氫元素)。
總之,酸的涵義,隨著時代的進步而不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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