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經過計算可知,(1)、(2)、(3)式是成立的;(4)式是不成立的。這說明在二次根式的化簡運算中要特別注意,根號里面的數是不能輕易地放到根號外面來的。
細心的同學可能會想,什么情況下根號里面的數能放到根號外面來呢?(1)、(2)、(3)式的成立僅僅是巧合嗎?其中會有什么規(guī)律吧?
我們來分析一下前三個式子的運算過程:
。1); (2);
(3)。 、
通過把帶分數化成假分數的分數運算和分子開方運算驗證了這些式子是成立的。
我們再來觀察前三個等式左邊根號內分數的特點。在三個帶分數、、中:
(1)整數部分與分數部分的分子相等:
2=2、3=3、4=4。
。2)整數部分與分數部分的分母有下列關系:
、、。
根據上面的分析和觀察,我們不妨看一看式子
,
是不是也成立:
。
確實是成立的!
大膽地猜想一下,對于一般的形式(a為大于1的整數),式子
還會成立嗎?
我們來驗證一下:
(a為大于1的整數)。
太妙啦!我們的猜想是正確的。
那么,下列各式成立嗎?
。1); (2);
。3); (4)。
能不能由此得出下面的結論呢?
。
同學們可能還會不滿足,還會有更大膽的猜想!那就試試看吧。不要忘記,猜想成為真理,是要經過嚴格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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