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取和解讀地理信息的能力。 (前提、選擇題、綜合題)
2.調動和運用地理知識、基本技能的能力。(選擇題、綜合題)
3.描述和闡釋地理事物、地理基本原理與規(guī)律的能力 。(綜合題)
4.論證和探討地理問題的能力 。(綜合題)
所謂的“能力考核”只不過是在整篇試題的表達、呈現(xiàn),特別是通過設問項的設置來考核《考綱》中所表達的“考核目標與要求”。新課程實施已逾七載,而我們的“能力考核”并未“與時俱進”!
選擇題組中側重考核前兩個能力,首先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審題”過程,要求考生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全面、準確”的獲取和解讀出問題情境中的信息,并與能夠將其與“調動和運用”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相結合,生成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并作出正確的選擇。
綜合題組當中的能力考核基本思路同樣是建立在“獲取和解讀地理信息”、“調動和運用地理知識、技能”的基礎上對設問項中某種地理事物、現(xiàn)象、規(guī)律的時間、空間分布做出準確的描述并對其成因進行科學的闡釋。此能力考核常出現(xiàn)在36、37題的第一、二個設問項中。
36、37題的后一到兩個設問則側重考核學生在高中地理的知識與能力體系下,面對我們在生產、生活中不同尺度區(qū)域范圍內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問題時,是否能夠因地制宜的處理好人-地關系這一地理學的主線,并運用自身的“知能”體系對具體問題作出符合“可持續(xù)發(fā)展”基本思想的“論證和探討”。
課程改革一輪又一輪,除了“知識”就是“能力”!墩n程標準》中的“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在高考的試卷上永遠無法被完整的體現(xiàn),也不可能被更好的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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