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項研究把兒童按社交地位分成5種類型:受歡迎的兒童、被拒絕的兒童、矛盾的兒童、被忽略的兒童、一般的兒童,并把“被拒絕的兒童”和“被忽略的兒童”統(tǒng)稱為“不受歡迎的兒童”。相比其他寶寶而言,這些“不受歡迎的兒童”在成年以后,偏離社會的行為也比較多:“被拒絕的”寶寶容易發(fā)展成反社會人格,而“被忽略的”寶寶容易發(fā)展成神經質的人格。這項研究給予我們這樣一個啟示:對兒童的交往問題,父母不能等閑視之,必須及早干預。父母要針對兒童不同的交往問題,采取適宜有效的教育策略,幫助寶寶克服交往障礙,使其成為受歡迎的人。
不愿與同齡孩子交往的寶寶
有些寶寶不愿意與同伴交往,即使在外邊,也只和大人在一起,不主動去找小朋友玩。有的甚至當同伴主動找到他時,他也采取“回避政策”。這類寶寶不愿交往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
1、缺乏交往動機。有些家庭以孩子為中心,對孩子的各種需要幾乎是無條件滿足,而且總有人陪兒童游戲。當寶寶總有人陪伴在身邊時,他們難以產生找同伴游戲的動機。還有些寶寶只愿意與成人交往,是因為成人總讓著他,與同伴交往,他就需要協調、商量,甚至還要想辦法解決沖突,為了“省事”,他寧可與成人交往。
對于這類寶寶,父母應及早對其進行“心理斷乳”。也就是說,家庭不要以寶寶為中心,而應“人人平等”。當寶寶長到3歲左右,有了一定的獨立能力時,就應給他一個簡單的時間表,讓他明白,家庭成員有聚在一起的時候,也有各自工作、游戲的時候,彼此之間不能互相干擾。寶寶“心理斷乳”的及早進行,不僅有助于他們產生同伴交往的動機,而且是促進其獨立性發(fā)展的“關鍵策略”。實踐證明,及早進行“心理斷乳”,也有助于縮短寶寶剛入幼兒園時產生的“分離焦慮”時間。
2、有過失敗的交往經歷。有些寶寶由于有過負面的交往經歷,比如被同伴欺負過,而不愿意再與同伴交往。他們采取回避的方法,目的在于保護自己免受傷害。對于這類問題,父母應細心觀察,找出問題的癥結,然后“對癥下藥”。孩子若是被同伴欺負過,父母不妨直接帶領孩子與同伴交往兩三次,為寶寶“壯壯膽”,當寶寶學習到交往技能,體會到交往的樂趣后,父母就可以撤了。
3、個性原因。有些寶寶由于受遺傳或自身個性特點影響,比較內向,不愿與人打交道,而只喜歡與物打交道。對于這類寶寶父母可以引導,但不要指望一蹴而就。父母要盡可能引導寶寶與同伴多一些交往,否則孩子就失去了一個很重要的學習途徑。
12下一頁閱讀全文
年齡較小的寶寶(大約在3歲以下)不愿交往是正,F象,因為這時他們還處在“單獨游戲時期”或“平行游戲時期”。但3歲以后,寶寶應表現出逐漸增強的交往需要,如若不是,父母應從以上方面尋找原因。除此之外,父母應考慮“自閉癥”的可能,不要諱病忌醫(yī),要及早帶孩子到專業(yè)機構去治療。
不會與人交往的寶寶
有些寶寶愿意交往,也敢于交往,卻由于采取了不適宜的交往行為而在交往過程中經常出現問題。這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被欺負。有些寶寶總被一個或幾個孩子欺負,他們不敢反抗,只有回到家里向父母訴說,父母既心疼又生氣,但常常不知怎么辦才好。此消彼長是一些事物存在的規(guī)律,這個規(guī)律也同樣存在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上。當一個寶寶欺負另一個寶寶而沒有遭到反抗時,他就會逐漸膽大起來,更加強化了欺人的行為。其實,寶寶最初的欺負行為都是嘗試性的,當這種行為遭到反抗時,他一定會收斂一些。因此,當寶寶第一次回家報告被欺負時,父母在搞清楚純屬欺負行為時,一定要告訴孩子應勇敢地反擊。比如,鼓勵孩子對欺負人的寶寶說“我不喜歡你這樣做”“你再這樣,我就不客氣了”等等。有些寶寶由于性格懦弱或別的原因不敢反擊,父母則可以陪伴在孩子的身邊,但切記一定要讓孩子自己處理,父母不能包辦代替,也不要給孩子形成仗勢欺人的印象,要讓孩子以理服人,在反擊過程中積累交往經驗、增強交往技能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其次,教孩子幾個“絕活”也是提高寶寶社交地位的策略。寶寶往往崇拜能力比自己強的人,對于這樣的同伴他們也很少產生欺負的動機。因此,在業(yè)余時間教孩子一些技能,如折紙、變魔術等,有助于他們“震懾”住喜歡欺負人的同伴。
自我為中心。有些寶寶比較自我,在游戲過程中,不愿意把自己喜歡的玩具給同伴,總希望別人都聽他的,好拔尖,總要占據“好事”……這種寶寶由于其行為不符合“游戲規(guī)則”而常常成為不受歡迎的人。其實,對這類孩子的教育使用“自然結果法”就很好。即:當寶寶由于自己的行為而不受歡迎時,父母再及時介入,在孩子感到最“痛”的時候幫助他找出原因及對策。寶寶的“樂群性”使他們這時很容易接受父母的建議。輪流、分享、協商等都是寶寶應該學習的重要的社交技能,或曰“游戲規(guī)則”,在交往過程中,要讓寶寶逐漸習得這些技能從而逐漸成為受歡迎的人。
12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portlandfoamroofing.com/youjiao/1267435.html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