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代廣場的蟋蟀》有感
在這個炎熱而又快樂的暑假里,我讀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書,這本書的名字叫做《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的作者是喬治·塞爾登。他是兒童文學(xué)作家。他熱愛音樂,喜愛考古研究,崇拜托爾金,對生活充滿熱情。
《時代廣場的蟋蟀》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從沒想過要離開自己鄉(xiāng)下的草場,可它卻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然后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瑪利歐。
柴斯特用動人地音樂在一夜間成名,并用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它在每天早八點和下午四點半地鐵高峰時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歸蘇蓮?fù)小、歌劇《阿依達》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類的高雅曲目。匆匆趕路的人們不禁駐足傾聽,演唱會每次都是掌聲如潮,蟋蟀主人家的報攤上賣報的速度也飛速增長。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歡過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幫助下做火車回到了康涅狄州,結(jié)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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