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的
《禮記·表記》:“子曰:‘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 意思是說作為一個(gè)有道德的人,要在舉止、言行、儀表各方面都要按“禮”的規(guī)范去做。所謂失足,指舉止不莊重,不得體。宋·王安石《臨川集·禮樂論》:“不失足者,行止精也。”習(xí)語稱走路不小心而跌倒為失足,引申為舉止不謹(jǐn)飭,行為墮落。《耶齋志異·聶小倩》:“卿防物議,我畏人言,略一失足,廉恥道喪。”又稱“失腳”。《景德傳燈錄·大安禪師》:“如人負(fù)重從獨(dú)木橋上過,亦不教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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