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的
《管子·君臣上》:“而君發(fā)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注:“府,謂百吏所居之官曹也,立府必有明法,故曰明府之法,詩(shī)句。”明府本是明法之府,漢代用為對(duì)太守的尊稱!逗鬂h書(shū)·張湛傳》:“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唐·李賢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稱。前書(shū)(《漢書(shū)》)韓延壽為東郡太守,門卒謂之明府,亦其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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